中国人容易发错的英语发音(中国人最容易说错的英文)
吃、拍、走
说到和,我想到一件事。 2005年初,有一本书登上了英国非小说类畅销书排行榜,书名叫《Eats, Shoots and Leaves》。一家媒体在介绍这本畅销书时,将其翻译为《Eat, Shoot, and Leave》,成为一个笑话。即使从表面的角度来看,将and 翻译为and 也有点尴尬。这里的eats、shoots、leaves 是三个并列动词,可以按顺序表达一系列动作。翻译成吃(东西),拍一枪,然后走,可能更符合中国的习俗。
其实这是一个书名,不理解其内容是很难翻译好的。看来翻译这份书单的同志从来没有见过这本书,当然无法理解其中的内容。其实这是一本很特别的书,意在呼吁人们规范标点符号的使用。书中列举了大量例子,表明英国社会许多人不重视标点符号,乱用、误用。 《吃、拍、走》是作者收集的例子之一。这个例子来自于一家博物馆介绍大熊猫的宣传资料。材料上说:熊猫是生活在中国的动物。它吃、射击和离开。 (后面还有其他内容,这里就不引用了。)这句话错误地多用了两个逗号。正确的句子应该是:它吃枝条和叶子。 Shoots and leaves在这里并不代表第三人称单数动词的现在时形式,而是复数名词,是eats的宾语。这里的笋是指植物的嫩芽,包括竹笋。
还有一本书的标题是“眼睛与无眼睛”。这是一本教人们如何观察自然的书。请大家思考如何翻译好。当然不能翻译为有眼睛和没有眼睛。并且不仅可以连接两个具有平行意义或进一步意义的元素,还可以引出表达相反意义的过渡,例如:他骑自行车来这里,而我一路步行而来。 (他是骑自行车来的,而我是一路步行来的。) 但我是一路走来的。) 在上面提到的书名中,“和”引入的“无眼”一词在语义上也与前面的“眼睛”。意思是有些人虽然有眼睛,但好像没有眼睛一样,指的是他们。观察迟钝。而这本书只是指出,人们常常对自己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视而不见,不会想到认真观察,所以不会发现任何东西。有人将这本书的书名翻译为《Observing Nature》,更贴切地表达了原书的意思。
请再看一下这句话的意思:一个水手害怕坏天气?这里的“与”也带出转折的意思。翻译成中文应该是(a)水手还能害怕坏天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