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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涌豪的文章(中国文学传统汪涌豪)

发布时间:2023-12-31 12:28:34 中文翻译 702次 作者:翻译网

长期以来,我一直听人说,从文学艺术到人文社会科学,翻译质量不断下降,翻译人才紧缺。我还注意到,十多年前,《参考消息》与新加坡联合举办了一次翻译比赛。一等奖连续几年空缺。原因不是参赛者的外语水平,而是无法用中文表达自己的想法。 《外国文艺》杂志的卡西欧翻译奖也是如此,鲁迅文学奖的文学翻译奖也经常空缺。原因也不是外文,而是中文。因此,探讨文学翻译中凸显中国性的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我们知道,汉语不同于英语等屈折语言和日语等凝集语言。它一字、一音、一意,是一种孤立的语言。而且,它不太注重严格的语法规则,而更注重内在的含义。语义生成。正如语言学前辈所说,如果说西班牙语是法治,那么汉语就是人治。因此,有一些句子成分是不能省略的。相反,为了追求一些特殊的语言效果,有时会故意省略一些元素,特别是语法虚词。例如,唐代温庭筠的诗中,茅店鸡鸣月、板桥霜,实词与实词直接组合、并置,没有说明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这在英语中是不可能的。如果要翻译成英文,必须有时间、地点等关系描述。然而,中国有些人认为,诗歌不需要闲词来助词,自然的意象就足以使诗歌清晰可见。否则,到村里去学方法,就写不出诗来(李东阳说)。许多西方人都意识到这一点。格雷在讨论克洛岱尔和法国文坛的中国热时,引用了克罗顿的话,说中国作家为了整合这些思想,不需要谈论逻辑语法联系。只需将单词放在一起即可。休谟受到启发,索性要求诗人绝对准确地呈现,不要使用多余的词语,以致于西方世界有句法不是诗的说法。基于这一事实,在翻译外国文学作品时,如果不能遵循汉语的语言特点和读者的认知习惯,一味遵循西班牙语的语法,强调词语的逻辑逻辑性和完整性,势必会导致为混合元素病。又如郑谷的诗《鹿在秋园听经,和尚在河边扫落叶》。除了森林和河边的固定关系外,没有其他语法虚词。显得特别自由,让人可以重新整理一下,可以写成《秋园鹿听经》、《日落河边和尚扫落叶》、《秋园林鹿听经》,日落时僧人在河边扫落叶,鹿在林下聆听秋天的花园。念经,日落时僧人在河边扫树叶,或者林下秋园里的鹿听经,日落时僧人在河边扫树叶。这种跳跃性和灵活性保证了诗歌意义的多方面延展性,而这在西班牙语中是不可能的。因此,弗罗斯特会说,诗歌是翻译中丢失的东西。

汪涌豪的文章(中国文学传统汪涌豪)

基于汉语的这一特点,当我们将外国文学翻译成中文时,能够深入理解并利用好汉语的上述特点无疑是保证翻译成功的重要前提,甚至可以决定翻译的质量和等级。情况确实如此。当今可见的翻译不尽如人意的症结在于它们在凸显中国性方面做得很差。例如,英语中大多数具有相同词性的单词都是用and 连接的。很多翻译总是把它们译成and,看起来不错,但是它们一定要和微笑和无语联系起来吗?在汉语中,具有“和”含义的词至少有“和”、“你和”。不应该翻译成笑而不答吗?再比如,英语中有很多介词,但是看到about的时候,不一定要翻译成about。我没有他的消息这句话不符合中国人的习惯吗?关于这里显然是多余的。再比如英语有所谓关系代词,对名词有很多限制。如果翻译时都把它们当作定语,句子肯定会过长,甚至无穷无尽。英语的单复数必须明确,因此有些翻译经常使用“人”、“动物”等表达方式。这并不简洁,更重要的是不符合中国人的习惯。另外,与散文中有很多流畅的句子不同,英语诗歌有很多倒装。翻译成中文的时候需要倒过来吗?英语中有很多被动语气。翻译成中文的时候需要全部接受吗?总之,英语的冠词、代词、系词都缺一不可,但翻译成中文似乎不必照搬。相反,按照汉语的习惯,通过拆分、变序、合并,可以在不违反汉语独特语法的情况下,完整地实现本义。

当然,这些仍然是技术检查。更重要的是在观念层面上确立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有义务保持汉语的纯洁性,并最大限度地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从而凸显中国性,即,尽可能地体现汉语独特的丰富性。美丽与美丽的责任。在这方面,傅雷、朱生豪、梁实秋、梁宗岱、夏健、陆同柳、冯一代、梅绍武等前辈都做出了很好的榜样。他们既精通外语,又有深厚的国学功底。他们的翻译不仅可信、流畅,而且充满汉语特有的优雅气质。这是余光中说的。再往前走,林纾的翻译就更加中国化了,可以说充分发挥了汉语的特色。钱钟书甚至说他翻译的《肉的最后一生》比狄更斯的原著更好。他翻译最多的人是哈格德,他以写维多利亚时代的浪漫爱情和冒险故事而闻名。钱钟书也认为他的翻译比憔悴的好。原文要好得多。

钱钟书来了。钱老师曾提出,文学翻译的最高境界是转化,好的翻译应该像轮回一样。 “化”或“轮回”这样的表述,是指译文有翻译语气的粗犷、刺耳,但又具有汉语的纯洁、轻松。对于这种纯粹和自由,人们常用诸如信仰、表现力、优雅或意义、形式、声音之美等词语。当然,信仰是基础。为了避免过于生硬,对原文进行了歪曲。到了20世纪40年代,邵训梅就已经明确反对,直到本世纪,余光中等人一直强调译作和原著终究应该是双胞胎,或者至少是表兄弟,不能是行为可疑的陌生人。但与传真相比,它们更注重表现力。傅雷重译《高老头》的序言说:翻译应像一幅画,不要求形式相似,而要求精神相似。理想的翻译似乎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这也是事实。那些过得去的翻译大多只是传真,只有好的翻译才能传达精神。西方人说翻译就像美女。贞洁的人不美丽,美丽的人不贞洁。对比傅雷、钱、余的意思,他们显然认为,正如女人的美丽与贞操无关一样,优秀的翻译也应该有自己的不可理解性。事物之美。与雪莱所说的“译文要引起读者与原文相同的反应”相比,他们的要求似乎更高一些。旨在打破硬译、僵译的束缚,摆脱直译与意译的纠缠。它从根本上确立了翻译的终点是母语的观念。翻译要求人们遵守母语的规律,甚至扩大这一规律。从事一种再创造的工作。

有人担心追求表现力会阻碍传真。其实,对于一个认真的译者来说,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更能恪守再创作的基本点。同时,他比常人更了不起的是,他能够时刻提醒自己,他的工作结束在哪里?看看中外翻译史上的著名例子。例如,意象派诗人庞德翻译了许多中国自由诗诗歌,在西方世界引起了巨大轰动。艾略特称他为当代中国诗歌的发明者。还有翻译《杉花碑》的艾米洛厄尔,被称为美国中国诗歌最伟大的知己。为什么?因为他们的译文中有很多创造性的改写。如今,葛浩文翻译中国当代小说的情况更为普遍。同样在西方,《红楼梦》最著名的译本并不是杨宪益和戴乃迭的译本,而是牛津大学教授霍克斯的译本,霍克斯也根据西方的语言习惯进行了改编。也只有这样,杨绛才能称译者为一仆二主,即必须忠于原作者,为读者服务。事实上,就实际情况而言,他更依赖后者。他怎么可能不把母语的特点发挥到极致呢?

因此,我想起本雅明在《译者的任务》中所说的:即使是最伟大的翻译也注定会成为其自身语言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最终会被语言的复兴所吸收。翻译已经远远脱离了两种消亡语言的枯燥等式。在所有的文学形式中,只有翻译被赋予了特殊的使命,去观察原文语言的成熟过程和翻译本身的阵痛。相应地,突出翻译的中国性可以说是所有翻译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关注翻译的中国性可以说是所有翻译批评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翻译可以被译者随意制作和篡改。它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和规定。类似于冯唐翻译泰戈尔的《鸟》,如果把mask翻译成crotch,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与此同时,翻译批评所倡导的凸显中国性也不能脱离具体的翻译语境而导致片面的自言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