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翻译网!

翻译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笔译 >详情

《呼啸山庄》著名汉译本的翻译理论与实践(呼啸山庄的翻译者)

发布时间:2024-01-14 01:27:08 笔译 344次 作者:翻译网

艾米莉勃朗特是一位深受18世纪英国哥特小说和19世纪初浪漫主义诗歌影响的神秘诗人式作家,其不朽名著《呼啸山庄》国内有多种译本。其中,译者方平主要采用意译的方法来捕捉原作的精神。他通过自己的理解和感受,写得生动,拾起目标语,使翻译流畅、流畅。文章跌宕起伏,充满文采。这确实是一个很棒的翻译;杨轶的翻译主要采用直译的方式,能够紧密遵循原文,很大程度上保持了原作的形式和风格,使得译文显得忠实,但相对来说不够灵活。两位译者不仅在翻译的一般原则上存在分歧,而且在一些具体的翻译方法和技巧上也存在分歧。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

首先,杨轶更注重保留原文的表达,即他更注重如何对应原文的表层结构。

《呼啸山庄》著名汉译本的翻译理论与实践(呼啸山庄的翻译者)

例如:

希斯悬崖不在这里吗?她脱下手套,露出因待在室内无所事事而变得白皙的手指。

杨轶: 克利福德不在了吗?她问道,摘下手套,露出因在室内无所事事而显得格外白皙的手指。 —— 杨毅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8月版

方平:希克利不在吗?她问道,摘下手套,露出非常白皙的手指。那时,她整天呆在家里,没有工作。 ——方平依依林出版社1990年8月版

评论: 对比方平和杨毅的两个翻译,很明显这里方平的翻译更好。原因是杨轶的翻译过于生硬,照搬了原文中的过去分词短语,翻译成定语。但它忽略了英语和汉语的句子结构有很大不同。一些翻译界人士认为,如果一个句子包含三个以上定语,就不应该被认为是成功的翻译。杨轶直接移植了文章中的过去分词,翻译成了定语。首先,它太死板,定语太长,句子结构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再者,我们来分析一下原文的句子结构。这里使用原文中的两个过去分词短语作为需求状语。其中,“脱下她的手套”是伴随状语,“展示她的手指”是结果状语。脱掉手套露出手指是极其自然的事情,读者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然而,凯瑟琳出奇的白皙手指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所以这也正是原文作者想要表达的观点。这是新信息。根据汉语尾部强调的原则,这部分应该放在最后。原来是+n。 + 这里的Ving表示原因,所以简单地把它当作定语是不合适的。当然,杨译的形式更加紧凑,更接近原文长句的表层结构。然而,这种对形式上的一一对应的追求很容易以牺牲其他方面为代价,例如意义的一致性、准确性和翻译的动态效果。方面作为价格。

另外,我认为杨毅的翻译可能是因为他没有注意到英汉之间句子结构和篇章结构的差异。这根本上是由两国民族的思维习惯和语言表达形式决定的。华语民族讲究天人合一,讲究人治,所以汉语也是务实的。它注重句子之间的意义交融,即意义组合型。然而,英语国家大多是法制国家,其民族具有一种刚性,意味着其语言也是显性语言,需要形式上的外在统一,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显性。他们的语言是合乎语法的,句子之间有树形的组合。从词汇、短语、句子、道具组到整个章节,各个层面都强调严格的连贯性和一致性。特别是,英语通过词法变化来实现这一目标。这是汉语和英语在外在形式上最大的区别。

所以单从这个角度我们就能发现,方平会脱掉手套,露出手指。事实上,这是英语组织句子的习惯方式。以主谓句为主轴,以主要动词为核心来组织句子。根据意思的连续性和时间的顺序,将句子翻译成两个直白的分句是合理的。这不仅符合逻辑思维,也符合中国人的表达习惯。当然,我们也会看到英汉之间严格形式对等的要求,但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诗歌、歌词等形式要求较高的语言形式中。

英汉两国由于思维习惯不同而造成的语言形式的差异包括由此产生的语言情感色彩和语言心理习惯的差异。特别是英语从词汇变化的层面到单一简单的变化都存在着差异。句子的主语、谓语、人称、单数、复数、时态、复合句各成分的纵横聚合的选择都是不同的。这是造成英汉或汉英翻译障碍的主要原因之一。

此外,两人在选词、选句上也有不同的风格。例如:

辛德雷扔了它,击中了他的胸口,他摔倒了,但立即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气喘吁吁,脸色苍白……。

杨轶:辛德雷真的扔了,打在了他的脸上。他摔倒了,但立刻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气喘吁吁,脸色惨白。 ——杨依依林出版社1990年8月版

方平: 亨德来将铁锤扔了过去,正中他的胸口。他头朝下摔倒,但立刻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脸色苍白,呼吸困难。 ——方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8月版

从这里我们看到方平的翻译朗朗上口,句子精彩,就像在读武侠小说一样。由于他使用了大量的动态词汇,并用短句表达,所以节奏非常轻快。而且,我们还会发现,方平大胆调整了气喘和白的顺序,使其更加符合人们的逻辑思维和观察习惯。我们观察事物时,通常首先有视觉印象,其次是听觉、嗅觉等。因此,从这一点来看,方平的翻译更符合情境思维和逻辑思维。我们继续看看吧。两位译者对white这个词给出了不同的翻译结果。杨轶忠实于原文译为“white”,方平则根据中国读者的思维和表达习惯,从读者获得的视觉效果来看,译为“blood-face”。从本期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两位译者所采取的不同翻译视角。杨轶注重意译,即通过在外延意义上寻找对应的词语,忠实于原文和原作者的目的。其实,这只是词或文章表面形式的机械对等;但方平是根据读者的反映。从一个角度描述性地解释一下。它直接翻译了白色一词的内涵。

这个问题本质上涉及到翻译的本质问题,尤其是文学翻译的本质问题。文学翻译的本质对象为主体在特别高的水平和范围内的艺术创作提供了客观基础,这体现在其主观的表现形式上;文学翻译具有艺术创造性,是译者在一定自由度范围内对原作的艺术再现。文学作品的艺术再现和艺术表现,是为了满足读者的审美要求,通过符号手段和情境的动态模拟重构,以特定的语言形式再现的(曾丽莎,2001a)。

结论:由于两位译者采用了不同的翻译理论,因此产生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译文。对此,我们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翻译批评观点,而只能谈论不同理论指导下的具体翻译方法。没有哪一种更好、哪一种更差之分。只是具体情况下比较哪个更适合。

第:章

[1] 方平.呼啸山庄。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

[2]蒋晓华.符号学翻译研究—— 文学语言的理据与再创造。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

[3]奈达.语言和文化—— 翻译语境。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

[4] 肖黎明.新翻译研究。中国外译出版社,2001。